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沈越 时间:2023-05-17 点击数:

学院(中心)

教师对学生进行评学,是对学情的了解和教学的反思为充分了解我校学生学习动态,促进教风、学风建设,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,拟开展教师评学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价时间

202352264

二、评价对象

本学期全校所有本、专科教学班级。

三、参评对象

教师:本学期所有授课教师

四、操作方法

在评价时间内,教师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微信端或者PC端均可对教学班级进行评价。具体参评方法及评价指标详见附件。

五、参评说明

1.平台回收问卷时屏蔽参评姓名,全程实现匿名评价。

2.教师参评率要求100%,界时公布各学院参评率及排名。

3.客观评价。学校将根据评价中反映的问题做好专业教学的诊断与改进。

教学质量管理处

20235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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